礼县健康扶贫政策30问
1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缴纳参保费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类低保、二类低保、五保户、孤儿的参保费由政府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类低保、四类低保人群由政府按比例部分代缴。
2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覆盖、一落实”内容是什么?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比普通人群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
3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内容是什么?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及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出院时只缴纳自付费用。
4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不低于多少?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报销比例不低于85%。
5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
6问:普通人群省内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普通人群在省内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元,报销比例55%,单次报销封顶线元;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元,报销比例65%,单次报销封顶线元;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元,报销比例70%,单次报销封顶线元;乡镇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元,报销比例80%,单次报销封顶线元。多次住院的按照上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少50%,医院住院重新计算。
7问:普通人群省外住院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普通人群在省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元,报销比例50%,单次报销封顶线元;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元,报销比例65%,单次报销封顶线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元,报销比例75%,单次报销封顶线元。
8问:分级诊疗病种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普通人群报销比例:市级65%、县级75%、乡级8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市级70%、县级80%、乡级90%。计算方法:住院费用大于或等于基准价格时,医院定补=基准价格×对应级别报销比例,个人自付=基准价格×对应自付比例。住院费用小于基准价格时,医院定补=基准价格×对应级别报销比例,个人自付=实际住院费用×对应自付比例。
9问:甘肃省规定的50种重大疾病有哪些?
答:1.急性早幼粒白血病、儿童低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中高危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儿童单纯性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复杂性先天性先心病3.中重度传导性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听力重建)4.乳腺肿瘤(四级手术)5.宫颈肿瘤(四级手术)6.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创伤后应急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7.血友病8.慢性粒细胞白血病9.肺部肿瘤(四级手术)10.食道肿瘤(四级手术)11.胃部肿瘤(四级手术)12.急性心肌梗塞(介入)13.脑梗死脑出血14.结肠肿瘤(四级手术)15.直肠肿瘤(四级手术)16.儿童脑瘫17.肝肿瘤(器官移植除外)(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18.胰腺肿瘤(四级手术)19.恶性淋巴瘤包括普通放、化疗20.胆囊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胆管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21.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22.肝硬化(失代偿期)23.急性重症胰腺炎24.甲状腺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25.卵巢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26.脑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27.前列腺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28.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29.子宫内膜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30.先天性心脏病(成人)(四级手术)31.膀胱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32.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瘤(介入)单侧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介入)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和/或合并肺栓塞(介入)33.极低出生体重儿34.超极低出生体重儿35.重症肺炎36.休克37.儿童哮喘持续状态38.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39.产后出血(介入手术)40.胎盘植入完全性前置胎盘41.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42.艾滋病机会性感染43.肾脏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44.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45.人工关节置换术(单侧)46.病毒性脑炎(重症)47.化脓性脑膜炎(重症)48.耳鼻咽喉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49.肾上腺肿瘤(四级手术)包括普通放、化疗50.新生儿先天性消化道畸形。
10问:患有重大疾病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50种重大疾病普通人群按不超过最高限额标准的70%予以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不超过最高限额标准的75%予以报销。其中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报销比例提高5%。
11问:其他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有转诊手续的分级诊疗病种,报销按普通疾病核算。当年出生且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新生儿,其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随其父母一方纳入报销,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次年按照规定缴纳参保费。新生儿出生时间错过缴纳次年费用时限的,纳入下一年度管理,享受报销政策。参保人员长期外地居住、务工、上学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部门报销。个人年度累计报销最高限额8万元。
12问:普通门诊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普通门诊元/人/年,以户封顶;县、乡、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均为75%;县、乡级医疗机构每人当日门诊处方补偿不超过80元;村级当日门诊处方补偿不超过60元;普通门诊婚前检查,男女双方最高限额为80元,报销比例%,且包含在个人门诊总额补助元内。普通门诊纯中药处方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实行%报销,且包含在个人门诊总额补助元内。
13问:门诊慢病有哪些、年度补偿最高限额分别为多少?
答:门诊慢病四大类45种,分别是:
Ⅰ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I类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00元)。
Ⅱ类(13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Ⅱ类苯丙酮尿症儿童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1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0元)。
Ⅲ类(18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氏病,老年痴呆症(Ⅲ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元)。
Ⅳ类(7种):黑热病,克汀病,包虫病,氟骨症,砷中毒,疟疾,普通肺结核(Ⅳ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限额为0元)。
14问:门诊慢性病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门诊慢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补偿限额内按患者实际费用的70%比例计算补偿,超过年度限额不予报销。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只能申报一种,不得重复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15问:普通人群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住院和门诊慢性病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元(不含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补偿基数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16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内容有哪些?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0元(不含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补偿基数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72%;1—2万元(含2万元)报销77%;2—5万元(含5万元)报销82%;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7%;10万元以上报销90%。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17问:“10元85%报销政策”内容是什么?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门诊慢性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达不到大病保险条件,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或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医疗救助条件、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平安保险公司)补偿至总费用的85%。
18问:门诊医疗救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门诊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一类保障对象。救助标准: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自付费用按50%予以救助,最高限额元/人/年。
19问:普通病种住院医疗救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
救助标准:按个人自付费用中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75%救助,最高限额4万元/人/年。低收入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含60岁)、12岁以下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按个人自付费用50%比例救助(起付线为0元),最高限额3万元/人/年。
20问: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常规救助)按个人自付费用90%比例救助,最高限额6万元/人/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个人自付费用80%比例救助,最高限额6万元/人/年;低收入家庭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含60岁)、12岁以下未成年人(含12岁)、重度残疾人按个人自付费用60%比例救助(起付线为0元),最高限额5万元/人/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75%比例予以救助,救助限额标准为8万元/人/年;医疗救助人员兼有多种身份的,按照其中最高报销比例和限额报销。
21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的情形有哪些?
答:超出基本医保规定住院报销最高限额、门诊慢性病、不按分级诊疗规定就医、有逃费记录、意外伤害、自愿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等情形。
22问:规定基本医保不予报销的情形有哪些?
答: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零售药店购药;超过物价部门规定医疗收费标准的;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致伤病的;工伤、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在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就医的;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按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形。
23问:合规医疗费用、不合规医疗费用内容有哪些?
答: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患者按照分级诊疗管理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药品目录》和《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不合规医疗费用: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没有遵守分级诊疗转诊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异地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
24问: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哪一类人群?
答:现阶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应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
25问:我县有哪些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答:医院、医院已纳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26问:妇幼健康项目有哪些?
答:农村妇女(35-60周岁)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6-24月龄)营养改善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项目。
27问:今年新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有哪些?
答:年将患地方病、耐多药结核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28问:县乡村应该有哪些医疗机构?
答:贫困县至少有1医院(医院)、妇幼保健站;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行政村有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村可不设)。
29问: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应该怎样配备?
答:贫困县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在岗服务。
30问:医院怎样开展对口帮扶?
答:医院派驻专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医院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医院为河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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