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重大疾病患者用药,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费用负担,额济纳旗医疗保障局将使用周期较长、治疗费用较高的51种谈判药纳入门诊特殊用药管理,并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积极推进落实。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门诊特殊用药目录的通知》,自年5月起,额济纳旗医疗保障局将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剂、波生坦、巴瑞替尼等21种治疗限肝性脑病、肺动脉高压、类风湿关节炎等疗程较长疾病和罕见病的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且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门诊特殊用药保障对象为参加额济纳旗基本医疗保险,符合门诊特殊用药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门诊特殊用药实行待遇资格备案制,参保患者经诊断确需使用门诊特殊用药治疗的,须向额济纳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以享受一个年度的门诊特殊用药待遇。此前,额济纳旗医保局已将治疗肢端肥大症、耐多药结核、慢性肝炎、肺动脉高压等疗程较长疾病和罕见病的30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第一批门诊特殊用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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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医保中心
排版
李娜
审核
刘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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